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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分会、优秀牵手服务队和优秀志愿者、优秀牵手服务个人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09    浏览次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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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团委:

2013——2014学年,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积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以“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为宗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创新开拓进取。协会现有 14个分会, 10780名注册志愿者。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涌现出了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个人和集体。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更好地推进公益事业各项工作。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评选和表彰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3——2014学年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分会、优秀牵手服务队和优秀志愿者、优秀牵手服务个人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类别和比例

 (一)优秀分会

优秀分会4个(占分会总数的29%

 (二)优秀牵手服务队

    优秀牵手服务队4个(占分会服务队总数的29%

 (三)优秀志愿者

秀志愿者235人(按各系分会内外部人数的8%比例计算)

 (四)优秀牵手服务个人

优秀牵手服务个人40人(按各系服务队人数的15%比例计算)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分会评选条件

1、遵守学院关于青年志愿者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组织机构健全,有完备的章程,有健全的活动制度、组织纪律和活动档案。

2、青年志愿者队伍领导班子团结有力,责任分工明确,负责人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3、青年志愿者队伍每学期能够开展至少5次以上的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健康、新颖,宣传力度大,参加人数相对较多,影响范围较广。

4、青年志愿者队伍整齐,坚持会员发展动态管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在院、系工作中较好地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荣获各种志愿者团队称誉的优先考虑。

5、具有本分会的品牌活动,该活动能体现出本分会的优越性。

   (二)优秀牵手服务队评选条件

1、遵守学院关于青年志愿者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组织机构健全,有完备的章程,有健全的活动制度、组织纪律和活动档案。

2、青年志愿者牵手服务队领导班子团结有力,责任分工明确,负责人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3、青年志愿者牵手服务队每学期能够开展的活动要内容丰富健康,针对性强,主要方向为关爱农民工子女,并且有专门的服务基地,服务时数较多,参加人数多,影响范围较广。

4、青年志愿者牵手服务队队伍整齐,坚持会员发展动态管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在院、系工作中较好地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荣获各种志愿者团队称誉的优先考虑。

5、青年志愿者牵手服务队为所在分会作出了一定贡献。

   (三)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纪、校规校纪,遵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志愿者形象。

2、在日常生活中能以“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十六字宗旨要求自己,发扬博爱,奉献精神;

3、积极参与珠海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且表现突出。

4、必须为珠海市的注册志愿者,内外部志愿者服务时间要求:

A.内部志愿者:本学年参与活动的服务时间在30小时(含30小时)以上。

B. 外部志愿者:必须为珠海市的注册志愿者,外部志愿者本学年参与活动的服务时间需在本系外部志愿者中排前2%

  (四) 优秀牵手服务个人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纪、校规校纪,遵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志愿者形象。

2、在日常生活中能以“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十六字宗旨要求自己,发扬博爱,奉献精神。

3、积极参与珠海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且表现突出。

4、必须为各系关爱农民工子女服务队成员,并且在本学年参与关爱农民工子女活动的服务时数在35小时(含35小时)以上。

   (五)在一学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志愿者。

1、有严重思想政治错误者。

2、没有参与过珠海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举办的任何一项活动者。

3、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三、评选要求

1、各系团委要全面总结2013——2014学年的工作,提交总结材料及申报表。各分会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收集有关资料,做好评审的准备工作。

2、评选前,各系团委要认真传达本《通知》精神,明确评优的意义和条件,端正思想认识,确保评优工作顺利进行。

3、各系团委在评选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标准、宁缺勿滥,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志愿者评选出来,树立典型,通过评选进行一次公益事业的宣传,培养广大同学的奉献精神。各系团委要认真完成初评工作,并在系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4、各系评选出的优秀志愿者和优秀牵手服务个人要认真填写《2013——2014学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志愿者、优秀牵手服务个人表彰审批表》,推荐的优秀分会、优秀牵手服务队要分别填写《2013——2014学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分会表彰审批表》和《2013——2014学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牵手服务队表彰审批表》,并以写实的手法写出申报材料。

四、评选方法步骤

(一)优秀分会

各系团委自行提出申请,并递交自2013-2014学年度举行和参与活动的书面申请资料(格式要求:标题宋体三号加粗,正文宋体小四,段落单倍行距,书面资料包括活动前期策划书、重要会议记录、后期活动总结、新闻稿、学年活动一览表及其举办时间一览表、各分会人数统计表以及本系推选出的优秀活动的简单介绍),并上交电子版(附压缩照片)。递交材料务必需有条理性。

(二)优秀牵手服务队

各系服务队自行提出申请,并递交自2013-2014学年度举行和参与活动的书面申请资料(格式要求:标题宋体三号加粗,正文宋体小四,段落单倍行距,书面资料包括活动前期策划书、重要会议记录、后期活动总结、新闻稿以及学年活动一览表),并上交电子版(附压缩照片)。递交材料务必需有条理性。

(三)优秀志愿者、优秀牵手服务个人

采取由各系分会推荐原则,充分听取辅导员、团支部的意见,经综合考察审核同意并公示后,确定优秀志愿者、优秀牵手服务个人名单,上报学院团委审批。

五、评选时间

(一)69日下达通知,部署评选工作,各系团委、分会及优秀志愿者进行工作总结,收集整理2013——2014学年有关资料。

(二)69日——610日各分会、服务队申报评优材料,评选优秀志愿者、优秀牵手服务个人,上报系团委进行系内评选。

(三)611日各系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上报优秀分会、优秀牵手服务队、优秀志愿者和优秀牵手服务个人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612日院团委汇总整理各系上报的材料,并由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监察部、信息部、服务队对各部门负责项目组织评审打分。

(五)613日由院团委召开表彰大会,组织申报分会进行述职报告,并评选出“优秀分会”、“优秀牵手服务队”。对“优秀分会”、 “优秀牵手服务队”、“优秀志愿者”代表、“优秀牵手服务个人”代表进行颁奖。各系团委公示“优秀志愿者”、“ 优秀牵手服务个人”评选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12013——2014学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分会表彰审批表 /admin/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40609/20140609162361576157.doc

附件22013——2014学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牵手服务队表彰审批表/admin/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40609/20140609162316431643.doc

附件32013——2014学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志愿者、优秀牵手服务个人表彰审批表 /admin/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40609/20140609162568116811.doc

 共青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委员会

                                       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