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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公开材料

来源:凝聚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22    浏览次数: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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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广东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改革自评表.pdf

二、章程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章程.pdf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

图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工作机构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pdf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1.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竞选换届工作通知.pdf

    2.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pdf

六、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pdf
七、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和代表产生办法

    1.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pdf

    2.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pdf

八、学生会组织有关制度文件

    1.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制度.pdf  

    2.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组织成员行为规范.pdf 

    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组织重大活动审核评估制度.pdf  

    4.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组织重要信息发布管理办法.pdf

    5.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组织物资使用管理条例.pdf

    6.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组织财务报销管理制度.pdf

    7.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组织对外联系交流制度.pdf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印发《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院党发 [2020] 37号),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校团委具体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校团委指导校学生会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遴选工作人员等重要事项。

    学校党委重视关心学生会组织成员的培养和管理,把加强学生会组织领导纳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学校党委副书记及相关校领导出席学生代表大会并寄语青年学生,党委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学生会年度考核和述职评议。学校明确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参与学生会管理。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